采购的鳊鱼不合格,绍兴市越城区一饭店被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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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不合格食品原料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信息显示,绍兴市越城区舒六饭店因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受到警告并处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核查处置及信息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2日,我局依法对绍兴市越城区舒六饭店采购的鳊鱼进行监督抽检。后经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出具了编号(No:SPHN202300973)的检验报告,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2月1日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收到检验报告7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管局于2024年1月19日向绍兴市越城区舒六饭店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绍越市监处罚〔2024〕19号)。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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